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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Gord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0
引用:
作者bqin
原來有這種不成文的規定!


這算是基本禮儀喔!!

http://www.mofa.gov.tw/webapp/ct.as...ctNode=835&mp=1

節錄一段

"主人親自駕駛之小汽車:以前座為尊,且主賓宜陪坐於前,若擇後座而坐,則如同視主人為僕役或司機,甚為失禮。"
舊 2007-04-18, 08:57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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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Gord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