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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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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lompt
有被判刑的部分可以
民事部分我也不知道
不過如果翻案
可能會導致一堆案例跟隨判例跟進
不知道有人有這樣的道德勇氣嗎

這就指出了一個基本問題 , 有多少法官的邏輯思路十分清晰, 判決寫得十分用心 ? 用心到三五十年之後還可以翻出來當成後進法官的參考判例 ?

那一堆沒有大腦, 只會照抄 [應注意而為注意] 的文抄公真該推出去大板杖之 .
舊 2007-04-17, 04:41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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