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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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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貓丸
你們這堆[催爆組]成員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

還有
我不喜歡借酒裝瘋
因為那樣會麻麻的沒什麼感覺....

倒是被得逞過幾次
不過因為算是老客戶了
所以沒什麼好爆的~

誠心建議
30歲以前喝Vodka
30~50歲要混著喝Gin
50算以後就請多喝Gin吧~
為了各位的福著想~

.................
     
      
舊 2007-04-16, 12:22 PM #2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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