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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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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Greenhouse
文章: 192
引用:
作者pgoodman
網路發言...還是要有真憑實據~
請舉例您所說的實例...
尤其是黃色字體部份...
有一點基本常識都知道...
那是會被打槍的喔!


我真的沒有基本常識,你打槍吧,用力打,我就是那種會乖乖開後車廂的,我真的開過,連前面引擎蓋都打開,這樣可以嗎,謝謝^_^!

不是每個人都有錢找律師去攪和這種事情。
舊 2007-04-14, 03:36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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