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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覺得我做錯,發文不經大腦,錯在太衝動,沒有職業道德,所以,有些網友批評我都會一一接受,但我發文開頭所指的原x屋的感覺是在去年來光華上班之前,我還只是個user時候的感覺,我代著這樣的感覺來光華上班,只是現實沒有辨法讓我這麼做而以,我只是想做我自已認為對的事,而不光只是老闆認為對的是,當然,老闆請我來是要付錢的,所以我會在兩者中間找到平衡點,能給user的,能幫老闆賺的錢的,我想我都會努力去做,至於我現在的工作,,我想,我才進去不到一星期,公司也不必叫我來發這種文,所以有些人不要再像新聞媒體一樣無限上綱了,發文的目的,單純抗議薪資的不公,其它的都只是我個人的行為,無關任何一方,我已經說過了,振福有很多值得推薦的地方,而我只是選擇不說而以,希望大家就回到小弟未發言的狀態吧,是非好壞請網友自行判斷,因為我沒有辨法客觀,所以小弟在這方面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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