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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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wkwon
...最後,如果我的朋友因為我的隱瞞酒駕而被罰款,這筆錢我好意思讓他出?如果我的朋友向我隱瞞酒駕情形因此害我被罰款,然後擺出一副事不關己,誰教你相信我的話被罰你家事的態度,這種朋友還算朋友嗎?你以後還敢跟他來往?
兩句話,佛法慈悲,亦須金剛伏魔。害你的人不是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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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說法我可以同意,但是不是每個人都這樣佛心來的,我覺得酒駕應該罰拘役一個月,然後出社會勞動服務三個月至一年,社會勞動服務期間又酒駕,就是判刑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警方強力掃蕩就把人放在酒店外面盯睄錄影存證之後,通知警網把車子攔下來,這樣才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但是不是100%~~
如果整個台灣有很好的捷運系統,有很好的理由把汽車限制總量,我相信酒駕會幾乎等於零,目前認識的熟朋友都已經沒有人酒駕了,因為我會不喝酒載他們回去,或是叫計程車甚至於帶他們去搭捷運或是公車,我相信現在敢酒駕的人一定都自持有背景,固執或是嘴硬的人,總而言之就是那批極少數人,所以才會一票子酒駕的警察或是大官親信被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