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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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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53
引用:
作者Joyful heart
不了解來龍去脈,但是秀出e-mail,這涉及到個人資料隱私喔!
令我聯想到 以後若與貴站有糾紛的話,是不是都要這樣的處理方式呢?
對喔,台灣還有法院呢?那法律呢?



站長公佈的 e-mail 經過"馬賽克"處理,基本上是不違反法律的..

用意是告訴這位仁兄,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必要時走法律途徑時不是沒資料可查的...

你想太多哦
舊 2007-04-09, 11:09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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