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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w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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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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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車和計程車司機是職業的,若是酒駕好像有另外的罪名(?),況且,以我所搭乘的公車上都有一個告示標明現在開車的司機行車前已經過酒測,畢竟一旦出包公司是要負連帶責任的,不但罰款,甚至會影響行駛路權的,嚴重性不言而喻。
諸位大大會搭乘一個有酒氣的司機所駕駛的計程車嗎?有計程車司機敢帶著酒氣載客嗎?
現在連一邊嚼檳榔一邊開車的運將大哥我都幾乎見不到了,
個人認為,這個法應該主要是針對一般人因此才排除職業司機吧。(另法定之?)

其次,教育當然是最為重要的,我也贊成P大的說法要從教育著手,但是,這是遠程計畫,非數十年不為功,對目前亂象有遠水近火之慮,其次,再如何優秀的教育也無法百分百保證每一個人都循規蹈矩,法律有他存在的必要性。就以日本為例,即使已經有充分的教育與社會認知(前述的宴會別紅花習慣),但是還是有極為嚴厲的逞罰在等著一些意存僥倖之徒,即使社會教育相當先進的歐美諸國,對酒駕的處罰一樣不手軟。所以個人認為這種重罰祇是剛好而已。
再說,警方對酒駕的檢舉率是高是低?個人並沒有數據,但是肯定的是,再犯率很高至少報紙出現的都是累犯,為何再犯率會高?因為罰的不痛不癢
史記上有關孫子以吳王後宮儐妃練兵的故事,教了兩遍沒人理,當砍掉兩位帶頭妃子的腦袋後,其他人就完全按照孫子的命令行動,
當然,政府不可能百分百抓盡酒駕,正如犯罪不會完全根絕,
政府要作的就是徹底執行,只要被抓到酒駕就是大刑伺候毫無僥倖的機會,執行過程要迅速嚴厲,不要讓人可以有拖時間的機會(某藝人)上司要頂的住壓力,不要讓認真執行的員警反而有認真苦幹撤職查辦的感嘆(某玉事件)
只要讓實際的結果告訴社會一個清楚的訊息,只要酒駕被抓到,就準備洗乾淨屁股或是脖子,絕無任何機會可以減輕或是逃脫,

教育可以降低犯罪率,重罰可以嚇阻犯罪行為,而確實執行可以減少犯罪機會,三者缺一不可。

最後,如果我的朋友因為我的隱瞞酒駕而被罰款,這筆錢我好意思讓他出?如果我的朋友向我隱瞞酒駕情形因此害我被罰款,然後擺出一副事不關己,誰教你相信我的話被罰你家事的態度,這種朋友還算朋友嗎?你以後還敢跟他來往?
兩句話,佛法慈悲,亦須金剛伏魔。害你的人不是你朋友。
舊 2007-04-09, 06:02 AM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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