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yful heart
不了解來龍去脈,但是秀出e-mail,這涉及到個人資料隱私喔!
令我聯想到 以後若與貴站有糾紛的話,是不是都要這樣的處理方式呢?
對喔,台灣還有法院呢?那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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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來的多看少發言!! 如果沒有那位仁兄出來洗板,怎麼會如此做呢??
隱私權的問題不要無限上綱 , 只是公布E-mail & IP 而已,還沒公布
其它的惡行呢!! 況且 E-mail 隨便填也都可以,誰知道是不是真的是
這位惡劣的仁兄的誰知道!!
對喔,提醒一點,這是很久以前一位老前輩說的至理名言...
法律不是用來保障人民用的 ,是用來保障
懂法律的人 用的 !!
相同道理,台灣的法律不是用來保障這位仁兄用的 !! 要告請自便,懂法律的人
會跟你來好好的聊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