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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a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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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引用:
作者gtr32a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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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多少錢?.2.9億還是十幾億?
人?什麼人?.捷運與當地居民人還是樂生病人的選擇?
為什麼結案.遷病人.遷建木造建築?.拆毀大部分舊院址?
要嗎提出跟據來講.要嘛就安靜不要說些瞎話.省的別人幫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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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見是用遷移手段保留地上建物.別那沒跟據沒條理的話來抗議


看你掰什麼方案就會決定多少經費呀,當然越多人滿意通常就越貴.

人你不是已經點出部分來了,當然還有分油水搶舞台的也要擺平.

遷移前面不是早也有人提過了,有錢你要搬到綠島再組合都可以.

當所有的人都分到一杯羹,工程也發包出去,那還不速速簽字結案,否則一下大雨還能驗收呀?

我這個人的認知很簡單,什麼方案不能搞,有經費就能搞,這就是本島的環境,當然搞歸搞卻不一定對.
舊 2007-04-08, 02:18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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