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qqqaaa330
*停權中*
 
qqqaaa33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834
引用:
作者Adsmt
老兄,是不是犯法不是你說了算.....
任何一個人都能經由 google 取得的網址,我覺得你告 google 比較快吧,因為 google 也沒經過你的同意就搜尋到你的網址了啊.....

更何況他只是轉貼連結,如果你要告他,除非你認為個人資料也是智慧財產,只不過這一來,你就可以告任何沒經過你同意就打電話給你的人了,說不定沒經過你同意就叫你名字的人也可以告.....


好好笑~~~你那麼厲害,麻煩再舉出實證吧。
還有,是不是精神傷害也不是你說了算,你必須舉證,煩麻帶你家人到醫院去檢查,證明你們因為那幾通電話而受到「精神損害」。

看報紙?我看你先搞懂什麼叫法律吧.....


沒錯~任何人都可以經由google取得網址~其中包含個人基本資料
但卻不能任意的將包含有他人隱私資料的網址公開在公眾的網站上
他轉貼的已經包含有姓名~地址~電話~

你舉的例子真好笑!
因為不符合邏輯~我也沒辦法反駁~喝喝

那你很懂法律嗎?你說得出所以然嗎!?
至少我已經有舉證出他任意公開個人網頁資料
警方會不會請嫌疑人到案說明
星期一就等著看吧
況且他自己也說叫我去報案
就等著看吧~
反正我已經知道結果~
就算他被起訴PCDVD也是一堆人會汪汪
不被起訴也是一堆人會汪汪汪~
舊 2007-04-08, 11:13 AM #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qqqaaa33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