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兄,是不是犯法不是你說了算.....
任何一個人都能經由 google 取得的網址,我覺得你告 google 比較快吧,因為 google 也沒經過你的同意就搜尋到你的網址了啊.....
更何況他只是轉貼連結,如果你要告他,除非你認為個人資料也是智慧財產,只不過這一來,你就可以告任何沒經過你同意就打電話給你的人了,說不定沒經過你同意就叫你名字的人也可以告.....
好好笑~~~你那麼厲害,麻煩再舉出實證吧。
還有,是不是精神傷害也不是你說了算,你必須舉證,煩麻帶你家人到醫院去檢查,證明你們因為那幾通電話而受到「精神損害」。
看報紙?我看你先搞懂什麼叫法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