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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paperboxlion856
上幾樓有人說院民在裝弱勢,不是他們裝弱勢,而是他們原本就是弱勢,他們有些人原本可能擁有一個普通的工作,美好的家庭,但不幸得了痲瘋病,又被剝奪自由好幾年,到晚年又被當成[政府私有物]般的說遷就要遷,他們當初可沒有自願和政府簽約要政府養他們然後聽政府說怎樣就怎樣....

所以?
政府最好不要管,放他們在社會上自生自滅?
就跟現在一堆精神病患找不到地方安置一樣?(也沒有人想要去安置他們...悲哀)
樂生從日治時代就開始了,那你的政府又怎麼算?
舊 2007-04-07, 08:49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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