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TBB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3
替代役資格分兩種:
1.體位判定:簡單說以前的國民兵,現在都打入替代役甲等體位。
2.專長申請:用學歷或專長到市公所兵役課填表申請,但不一定有機會,因為名額有限,報的人又多,所以通常要抽籤,抽到還要慢慢排進去,這也是替代役甲等體位。

接著就是新訓(成功嶺軍事基礎訓練),還有專訓(各單位的專業訓練中心)。
新訓統一成功嶺訓練,除了沒拿槍之外,自有一套操練模式。
受訓期間會讓你選單位,總之就是搶...學歷高能選的就多,所以通常行政、文書類都會被大學、研究所選走,另外如果你是申請進去的就不能選,因為被抽到的時候就會決定你要到什麼單位。

最後結訓還要下各自的訓練中心作專業訓練,算是職前訓練就是。

苦缺就是保警、警察、消防、監獄,這些單位跟當兵差不多,不是管制嚴就是體能要求高,尤其是保警,會讓你懷念新訓的時光。

替代役的住宿是有規定的,一律不准回家睡!比照國軍標準住該單位配的房間,除非是家庭因素,像是單親低收入戶、無兄弟姐妹,或父母無法自行照料生活,這種一律都是到市公所當文員,下班可以回家,但若是查到沒有回家照顧好家裡,最重可以撤銷資格、甚至查辦。

最後有一種替代役乙,那就是再次等體位,例如有嚴重痼疾或是傷殘的,那就是12天役期。
舊 2007-04-07, 02:14 P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TBB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