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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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mad
只因為可能有1%的死刑是誤判
就有人叫該廢除死刑
酒駕肇事有10%是酒測低於0.4以下的
降低這標準值難道就沒有價值嗎?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難道會造成精神、肉體上的疾病
還是生命、財產受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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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如果不喝酒的肇事率和0.15的肇事率如果只差3-5%的話
你覺得降低標準的意義在哪????
我當然贊成酒駕重罰
但是也要罰到正確的人
如果是提高酒測值0.4以上的罰責(比如說6個月以上的徒刑)
我當然贊成....
目前這個案子在我看來就是該硬的地方不夠硬(超過標準值0.4以上)
反而是去降低標準(這樣比較容易罰到更多人???)..和連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