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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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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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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各位的討論,無法一一回覆

有人說法律是最高的道德標準,也有人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清明節前晚,走國3台中到南投段回家,觀察了一下
連最外側車道,也將近有100km/hr
車流量大
反而沒有最高速限,沒有安全距離,每一道都是超車道
沒有三腳架,沒有照相機,沒有國道警察

一堆人都是"共犯心理",被氣氛給蠱惑,跟著開快車

這是"大執法"之後的"大放送"吧

~~~
其實不管0.15 or 0.25
現行0.25,取締了0.25以上者
相反的,法令善意保護了0.25以下者
我認為最好不要有僥倖,走灰色地帶的心態
0.25就喝一瓶啤酒,0.15就喝一杯上路
如同高速公路的10km緩衝值,偏偏就要經常性開在118.119

一般十字路口的"機車等候區"也一樣
前輪的前懸部份,超過機車等候區,原則也是以勸導代替處罰
保護駕駛人在不急煞車之下有些緩衝
偏偏就有人,經常習慣性的往前推一點,才會爽

這是在為誰而活?

我自己的認知是,要不然就好好守法
要不然違規,就要知道自己缺乏正當性!

~~~
有好幾次在高速公路上,條子車只要以最高速限附近行駛
沒人敢大大方方的超,
條子車是leader,後面都是follower
貓捉老鼠好玩嗎?要問條子!

相反的,習慣性遊走法令邊緣,好玩嗎?

要好玩,換個活動式車牌,豈不更爽?

御貓與錦毛鼠?警察與一般駕駛?
罰鍰愈來愈重,法令愈來愈嚴
原本有的便宜措施,因為民眾心存僥倖心理,日後可能越來越少(如:隱匿性執法的重現)

~~~
若將來酒駕同乘者要處罰,應該會取締門檻從嚴,認定從寬吧
例如,酒駕者0.55以上達移送標準時,同乘者才受罰
以杜絕同乘者很難從駕駛外觀.交談中辨識有無酒駕的爭議吧!

因為朋友為了執意開車,可能隨便回答說沒喝,誰知道?
0.55(舉例)以上,比較容易辨識吧

倒是酒駕肇事,因為法令關係而讓同乘者算不算有過失?
成為"被告"?此事更大條
     
      
舊 2007-04-07, 12:03 A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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