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_vccc
這個問題我也想很久了,
後來我發現像這一類的女同性戀者,
"女方"通常並不是真的同性戀喜歡女生而是怕寂寞怕被傷害罷了,
雖然T通常都長得很像男但畢竟是女生所以懂得女生的心理,
因此被男生傷害過的或是很怕寂寞的女孩就容易找T當伴侶嘍...
以上是我觀察周遭朋友同學及朋友的朋友的心得 
|
所以等於就是把對異性的愛戀轉移到“有異性外表卻比異性更了解自己”的同性身上,這也是有可能的。另外為什麼歐美比較多雙方都是外表長髮飄逸有女人味的同性戀?為什麼台灣的男同不會稱自己比較柔弱的男伴為“老婆”(女同卻會稱自己較陽剛的另一半為老公)?我覺得這是社會型態的不同,讓他們潛意識中想取得認同(知道自己的不同、但卻又想從稱謂方面得到那麼一丁點的相同),就好像玩扮家家酒一定要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
歐美合法結婚的同性戀大部份都是領養小孩,他們的家庭中兩個爸爸沒有媽媽、或是兩個媽媽沒有爸爸的情況較常見。
我也不認為一段感情中一定要有一個人扮演陰柔、另一個扮演陽剛的性質,通常異性戀比較看得出這個差別,但是同性戀情實在不需要跟著異性戀情有一樣的 pattern,愛就是愛,明明性別就是這樣、也沒動手術去改性,為什麼一定要分出一個男友和一個女友來呢?我想真的就是社會型態和文化背景所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