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 Member
|
只能說,再觀望吧
天曉得到時政府又會玩啥把戲,
當初也是說比照小型車(比照汽車驗車,但不能到民營檢驗場、比照汽車停車,但到公家機關停車又說沒這條,不讓你停、路權比照機車,所以騎上試辦快速道路被憋車是活該?)
仔細閱讀新聞發佈內容,就知道陷阱不少(市區快速道路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所以有可能由A市『合法』騎到B縣『違法』)
有騎大車出遊就知道,很多時候都是被拿放大鏡檢視
跟一般性能房車想同違規,卻經常被放大解讀
尹承蓬指出,此類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管理,不得行駛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慢車道,無需兩階段左轉;車子需停在汽車停車格,按汽車停車費繳費;,駕照考領亦增加學科項目及駕訓時數,車牌也和汽車一樣,車輛前後各懸掛一面。
同樣條款對汽車嚴格執行,有幾條?
反倒是機車"禁行機車"諸多騎士中箭
像某警員說:在台灣騎車是你們倒楣,要騎去日本、美國騎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