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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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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酒駕都深惡痛絕,請問,為什麼還縱容酒駕?
不但讓喝酒的人握方向盤,而且還和他坐在一起?不出事天下太平,出了事故和我無關?
有些事不作為就形同幫兇!
一個人有沒有喝酒,在狹小的車內空間會聞不出來嗎?
誠如有大大所說,寧可揍他,送他上計程車也不要讓他開車,這才是正確的吧?這才是為友之道吧。
光吊銷駕照有用嗎?不痛不癢!上次哪一個撞公車亭的傢伙不就是已經被吊銷駕照了嗎?車還不是照開?
個人認為,這個罰還是太輕一點,
酒駕一律將所駕車輛當場吊走予以充公,政府定期拍賣以充國庫;駕駛和乘客都要重罰,現在監獄人滿為這患,要這種駕駛罪名就判坐牢是不太可能,駕駛用鞭刑就剛剛好,乘客就罰款。這是以未有肇事的事實為前提
若是肇事,駕駛就當作謀殺罪處理。同座乘客以共犯論,這樣至少還能嚇阻一些投機之徒,
霹靂手段,菩薩心腸。但願因為酒駕而不幸的無辜破碎家庭能夠越來越少,社會幸甚,國家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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