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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newgame
只有個盲點是酒後駕車傷人或是撞死人之後,在警察來之前乘客帶著駕駛跑掉躲個兩天再出來投案這種完全無能為力。

看來喝酒撞人就跑人會越來越多了

躲個兩天後再帶著一群黑衣人投案
順便在恐嚇被害者家屬
舊 2007-04-03, 09:38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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