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zcy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newgame
只有個盲點是酒後駕車傷人或是撞死人之後,在警察來之前乘客帶著駕駛跑掉躲個兩天再出來投案這種完全無能為力。

看來喝酒撞人就跑人會越來越多了

撞人就跑者視同蓄意謀殺 , 抓到一律臨遲處死 !
舊 2007-04-03, 05:43 A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zcy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