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unnywalker
*停權中*
 
sunnywalk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酒測值標準降至0.15毫克?同車乘客連坐處罰?

酒後駕車同車乘客連坐罰? 交通部:應盡提醒責任!
東森新聞報╱記者葉正玲/台北報導 2007-04-02

酒後駕車肇事死亡人數居高不下,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決定聯手推動修法,將酒駕呼氣酒精濃度從每公升0.25毫克,降至0.15毫克;另外,若駕駛酒後開車,同車乘客也將「連坐」罰鍰6千到1萬8千元。立委今(2)日批評連坐處罰「不合理」,交通部則認為,乘客應盡提醒的責任。

交通部參考日本的作法,決定將酒駕標準從駕駛人呼氣酒精含量從0.25毫克降至0.15毫克;同時增訂酒駕同車乘客罰鍰6千元至1萬8千元,但計程車及大客車乘客、無行為能力者、未滿18歲者不用處罰,而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超過0.55毫克的乘客,因無法制止駕駛酒後駕車,也不用罰。

新法同時對酒測超過0.55毫克者的最高罰鍰,從9萬元提高至15萬元,累犯者也將加重處罰,判處拘役或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而此次修法,也將針對警方執行勤務時,停車但拒絕受檢和拒絕停車的民眾分別處罰,前者罰9百至1千8百元,後者處6萬元罰款。
~~~~~
同車乘客連坐處罰,比較有爭議性!

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超過0.55毫克的乘客,因無法制止駕駛酒後駕車,也不用罰。

4人同車爛醉如泥,只罰駕駛
清醒的乘客未盡制止義務,要罰.
     
      
舊 2007-04-02, 05:13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nnywalk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