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村民甲
我搗亂什麼?
把你所說的痕跡拿出來(我是你所說那位大大的分身)....不要只是"路世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何況PCDVD幾乎不刪留言。所以真的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而已!!
不拿出來來,你比tvbs還要爛,比你口中的腦殘記者還要腦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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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已經說得很明白,你還要什麼樣的證據?
一個只在政治區發言的帳號,算不算是政治魔人?今天就很剛好跑來七八區發言?時機也很剛好?然後就很剛好和另一個帳號一搭一唱起來?然後公親變事主?說話的方式風格,一樣的死纏爛打向人要證據,這點像不像本尊?
笨賊偷鐘,掩耳盜鈴,裝模作樣,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卻都讓明眼人看在眼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