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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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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小孩死因是吸入性肺炎 (e.g. 吐奶被吸入肺部) . 至於小孩為什麼哭鬧嘔吐 ? 這就是沒辦法的事 , 有的小孩天生對疼痛敏感 (high NMDA receptor density) 以後小孩預防接種注射應該比照驗血 -- 請先禁食四到六小時 ! 哭鬧嘔吐的話要讓小孩以 30 ~ 45 度角 , 頭朝下趴在 [哭鬧嘔吐床] , 以跳水入池的姿勢哭鬧 . 這樣嘔吐物就會直接流到體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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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npo.org.tw/www/nursingr...KW=&Rnd=0.27055

吸入性肺炎跟打預防針的護士有什麼關係?造成吸入性肺炎應該是父母照顧有問題才是!若是打針引起小孩哭鬧嘔吐而引起吸入性肺炎也非護理人員責任,為什麼起訴護理人員?護士站在第一線任勞任怨,沒有人會感激通常替代的多是責難,我們的公會學會組織龐大但為我們做了什麼?讓我們只是任人宰割,護理人員的尊嚴在哪裡?社會又對我們的付出回應了些什麼?

為幼兒施打疫苗是她在執行業務吧又不是再推銷疫苗這疫苗是非打不可嗎媽媽也是為了 寶寶的健康才會帶寶寶去施打疫苗的吧但是施打疫苗後所造成的風險副作用等誰必須承擔呢我想家長醫護人員都有責任必須承擔才對家長是不是該觀察寶寶施打後有任何反應或異樣而進一步送醫治療醫護人員必須盡到衛教的責任而不是一昧的將所有的責任歸咎在一方身上是不公平的各位還在臨床任職的先進們當我們在臨床上戰戰兢兢的從事每一件護理工作時不是都該非常小心翼翼的注意每個步驟每各細節是不是會對病人造成傷害呢所以記住一句話我們的工作是攸關著人的生命人類的生命是操之在你我的手裡

先說:如何證實吸入性肺炎與施打疫苗是絕對性關係?我想這是無解的。就算有關係,若護士秉持所有標準程序來施打疫苗,試問,其何錯之有?任何醫療行為都有風險,有誰或那個制度能絕對保證?而各種疫苗原本就有其風險報告。這是舉世醫療界皆知的道理,何以要讓最後執行的護理人員來做代罪羔羊?這是何種醫療制度啊!若此次真要處罰護理人員,個人認為所有護理團體都應該呼籲護理人員:自此放棄任何注射行為,因為不該亦不必要做這種愚蠢的犧牲。
另外,個人前陣子在衛生所觀察到一些現象,在此呼籲護理人員應加以注意,以免幫了醫師的忙,又吃力不討好。
1.孩童能否施打疫苗,護理人員應將評估及同意的責任回歸給醫師,此立場應堅持,否則若程序錯誤,發生事情,護理人員責無旁貸。
2.衛生所的護理人員應正是此事,否則執業安全與保障將受到嚴重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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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3-27, 04:1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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