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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TGFO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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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38
這些不好的經驗我不想再提了啦..仲介為了賺錢比東森購物猶有過之

啥"三衰七敗穴"都讓他說成"蜻蜓點水穴"了(最後高價成交)
不管地點好壞....先冠上"黃金店面"四個字再說(明明之前做生意已經倒過好幾家)

反正現在貧富差距那麼大~有錢的屋主多的是(成交與否...他也不急...反正就是要高價)
這當中最急的人當然是仲介了~就算是坑矇拐騙也要達成任務(付錢的人畢竟是屋主)

舉例:
"一句話!!! 反正月租不可低於10萬 押金至少三個月!!!"(或者賣價至少2500萬)

買方或承租方:什麼景氣了...要租這種價錢? 我不會自己分期買個店面啊?
舊 2007-03-26, 06:11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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