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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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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戰長
總覺得一點錢交保就沒事了

從以前到現在都有個疑問,遇到這種持刀棍搶劫機車騎士
如果人在車內直接用車撞他們,再報警犯不犯法?
還是只能眼睜睜的被他們搶被他們打不能保護自己?

安啦 ! 油門一加輾過去就可以了 . 不是有個逆向開車撞進公車候車亭 , 造成候車乘客一死三傷的都用八萬交保 . 你這是自衛傷人 , 應該叫吃飯不幹正事的警察局頒發[為警服務] 的金質獎章才對 !
     
      
舊 2007-03-25, 05:01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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