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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6
引用:
作者capitalm
如果我開公司我一定聘你為員工
然後付給你法定最低薪資
沒辦法...公司不賺錢,只好請你委屈一點了

為您的話 我深深感動
來南部開吧 我跟你保證會養活很多家庭 找不到人我願意幫忙 只要您不閒棄他們不是甚麼連上網都不會的老弱婦孺 如果能減少失業人口 我真心願意幫忙
ps.我收入比基本薪資高 可以保有不去貴公司上班的人權嗎
舊 2007-03-23, 11:54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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