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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泡泡
中小企業曾經是臺灣奇蹟的根 現在留著大概沒甚用了
以前7-11年剛成立年虧好幾億 現在保五保四(%)的面板大隊 還有不賺錢的大型企業
我也認為這些不爭氣的傢伙通通應該要關廠才不會丟呆丸郎的面子
至於小公司利潤不夠10%的 應該關廠拿錢存銀行或去大陸 越南設廠才對
原來員工政府要宣導他們去竹 中 南科等有高薪公司上班 或專心在加家經營家庭
如果基本薪水ㄧ次調到5萬 不但大家爽 人人安居樂業 還可以打擊大財團 拉近貧富差距
大家說爽不爽 賀某賀呀
ps.我沒請半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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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開公司我一定聘你為員工
然後付給你法定最低薪資
沒辦法...公司不賺錢,只好請你委屈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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