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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深深的海底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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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lyNews
交保並不代表無罪,只是要等開庭判決,

有串供之虞,或有再犯之虞,
或有重大嫌疑被抓卻又死不認罪,才會先拘留。

因為他自首也已認罪,且是過失致死,並不是蓄意殺人,
所以...交保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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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林煌斌坦承犯行,自行投案,無逃亡之虞,且所犯非五年以上重罪,並有固定
住居所,雖然全案受社會高度囑目,但案情不符合法律羈押要件,諭知八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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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交保不代表無罪~~
但對此惡行~不當/無照駕駛~過失殺人+遺棄(有遺棄的話不知道還算不算過失???)~肇事逃亡~
雖主動投案~~
但不代表就無逃亡之虞ㄚ~
如果是案發第一時間主動投案就無話可說~~
但是嫌犯是已經逃離現場後在投案.....

不過~~我對法律羈押要件不懂是事實~~
待會研究研究~~~
舊 2007-03-23, 07:32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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