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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引用:
作者FlyNews
過失致死和蓄意殺人是不一樣的,

只要你有開車上路,就可能會撞死人,你我都一樣,
可能是駕駛沒注意,也可能是別人的疏失,
但只有人倒楣死了,肇事者都算是過失致死,
所以,過失致死大多是判"緩刑",連關都不必關。

這只是刑事,雖然有判緩刑的可能,但肇事後逃逸這個罪名是跑不掉了,
且後面還有民事賠償,肇事者賺來的錢要拿去賠了!

更正!

肇事後逃逸,是至少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不可能判緩刑,至少要關六個月,但也只能五年以下。

所以法官表示的...沒錯! 法官並不能因案件受社會高度囑目,就非法拘留...
要是因為上了新聞就給他拘留,那就是"人治",不是法治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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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林煌斌坦承犯行,自行投案,無逃亡之虞,且所犯非五年以上重罪,並有固定
住居所,雖然全案受社會高度囑目,但案情不符合法律羈押要件,諭知八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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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3-23, 04:38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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