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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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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capitalm
他們不是台灣國民
憲法一開始就明說了,法律平等的範圍只有國民而已
他們的基本工資應該是由他們的政府或是仲介協商
而不是比照台灣國民


您這樣說顯得台灣人民很悲哀, 種族歧視!
但我相信台灣人是多元文化, 不會如此偏見的!

他們也是人, 他們過來也是工作, 而且很多都是做我們台灣人民不願做的工作!
他們應盡的義務, 就是尊重台灣的風俗文化, 進來就是好好工作, 別惹是非.
台灣人民的度量, 在於有禮貌的對待外來者, 給予其一個能好好工作的環境.
或許外勞不能享有台灣國民的健保, 但他們理應可以申請勞保.
他們不能直接拿他國駕照過來用, 但至少要能夠在台灣考, 或申請國際駕照.

最後, 他們的工資, 該比照他們那一行業的普遍工資(不是說最低工資!)
外國人來台灣工作被稱為外勞, 那就算了, 但薪水多寡就是看一個人做什麼工作.
很多外勞是過來做粗工沒錯, 但也有很多是過來做CEO(因為台灣本土CEO替換太快).
很多是過來做金融管理, 很多是過來做跨國事業的監督者, 他們是跨國公司外派過來的.
如果高薪者有資格憑實力拿薪水多寡, 那低薪者也享有同樣的自由(建立於考驗之下).

換句話說, 工作與薪資, 有能者居之!
別鎖國! 要開放! 自己能做到什麼程度, 拿到多少薪水, 這是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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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 如果台灣國民去其它國家工作, 也希望享有平等待遇吧.
舊 2007-03-23, 01:19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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