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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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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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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1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咳咳, 這個不合理.
基於良心, 還有專業, 我還是要提出來.
薪資要以工作的種類來分.
而不是以人種來分!!
封閉政策與種族歧視都是不好的!!


他們不是台灣國民
憲法一開始就明說了,法律平等的範圍只有國民而已
他們的基本工資應該是由他們的政府或是仲介協商
而不是比照台灣國民
舊 2007-03-22, 09:23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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