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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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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西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40
一、目的:
國立編譯館(以下簡稱本館)為獎勵具創意性、教育性、啟發性並適合青少年兒童閱讀之優良漫畫創作與出版,以增進社會教育功能,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勵項目及對象:
本要點獎勵之作品以國人自行創作者為限,並依出版方式及獎勵對象分為甲、乙兩
類:
(一)甲類:參選作品須為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於國內出版之單行本漫畫;
獎勵對象為編寫繪圖者、編輯者及出版者。
(二)乙類:參選作品須為未出版單行本之漫畫;獎勵對象為編寫繪圖者。
前項甲、乙兩類作品依創作方式各分為連環圖畫組及短篇漫畫組(於1頁以內完整表達漫畫內容之單幅至多格創作)。
三、獎勵方式:
(一)甲類:
1.獲選優良暨佳作之作品,編寫繪圖者頒發獎金及獎牌(每件得獎作品至多頒發4座):
(1)連環圖畫組
優良3名:第一名獎金22萬元;第二名獎金14萬元;第三名獎金8萬元。
佳作3名:每名各得獎金5萬元。
(2)短篇漫畫組
優良2名:第一名獎金18萬元;第二名獎金10萬元。
佳作2名:每名各得獎金5萬元。
上述各得獎作品,其出版社均頒發獎牌1座。
2.編輯獎:自參選作品中擇優入選1名,頒發編輯者獎金5萬元及獎牌1座。
(二)乙類:
獲選優良暨佳作之作品,編寫繪圖者頒發獎金及獎牌(每件得獎作品至多頒發4座):
1.連環圖畫組
優良3名:第一名獎金16萬元;第二名獎金12萬元;第三名獎金8萬元。
佳作3名:每名各得獎金5萬元。
2.短篇漫畫組
優良2名:第一名獎金14萬元;第二名獎金10萬元。
佳作2名:每名各得獎金5萬元。
(三)得獎者獎金悉依財政部規定扣繳稅款;獲獎作品如係2人以上共同編繪創作,倘無特別聲明,本館將依據申請書所列編寫繪圖者名單,將獎金均分給共同創作者。
(四)甲、乙類之獎勵名額及金額,得依本館年度預算、參選作品及評選結果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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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3-22, 11:38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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