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士氣何以渙散?
讓歹徒士氣大振,敢大肆犯案
【聯合報/林松青】 2007.03.22 02:19 am
十年前,白曉燕案兇手陳進興流竄大台北地區犯案時,台北縣警局一名副局長談到基層警員擒兇不力的原因時說:「警察不過就是一份職業,大家也是為薪水而工作。」意思是,都什麼時代了,還叫警察要有捨身除惡的精神,根本是昧於現實。連高層警官都這麼想,基層的心態可想而知。
一周來,台南縣先後有警員於執行勤務時被歹徒奪槍,歹徒再持警槍犯案,殺死民眾,還擊傷警員。有武裝且受過訓練的警察,如此輕易就被繳械,使得朝野嘩然,質疑警察訓練不足,沒有敵情觀念,感嘆勇警不再,甚至嘲笑這麼「魯肉腳」。
表面看,朝野的批評皆言之成理;但深入看,在黑槍氾濫的當下,街頭警匪對陣,除了比技術、比氣勢,還要比機智。官兵抓強盜時,盜賊為逃生,當然會在險境奮力反撲,拚命一搏;員警這方所倚恃者,則是平日的緝兇訓練,以及對現場情狀的研判。最近兩次奪槍事件,明顯都是員警現場機警不足,當然也可見平日訓練欠缺。
相較於其他公務系統,警察待遇好、獎金多,辦案單位更不缺重賞。勇警不再,主要是政治環境正氣不足使然,基層失去了鬥志和使命感。
在官僚系統,通常是上有道揆,則下有法守;反之,居上位者無道,下層自然士氣渙散。警察是官僚系統的一部分,警察勇不勇,和政風有密切關係。當今警界,充斥官邸派、院長派、部長的人、署長的嫡系等種種傳聞,深夜督勤的幹部未必會比政治正確的同僚升遷更快。從前,警政署長會拿著要犯照片叫警員指認,如今,仗恃著背後關係加上鈔票,一樣可以換得前程;上位者如此,如何激勵出勇警?
警察形象與社會地位,有賴認真執法的勇警點滴累積而成;但一個高層搞貪汙、決策常有瑕疵、加上黨同伐異式分肥的政府,如何能培養出勇警最需要的正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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