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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briian
一直覺得很奇怪,為甚麼加害人作壞事背叛行之後,都不用對受害者作補償?
譬如說,關的時候,規定要作多少勞務,賺錢去賠償受害者之累的,
讓加害者要花很長的時間記得他不應該害別人...

你說的是對岸的勞改
應該跟對岸合作,把犯人全部丟過去
舊 2007-03-21, 05:48 PM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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