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Rainwen
我與ruinousdeity兄的看法相同,生命刑(也就是死刑)與強烈的身體刑(譬如宮刑或化學去勢)
具有不可逆性,也就是誤判就救不回來了,所以在審理時往往需要一審再審,並會用嚴格的
.

誰說化學去勢就救不回來了?
要不要再去查一下?
20世紀以後,才有這麼人道的處罰
比關進監獄還人道
給 犯人打興奮劑、吃威爾剛、讓犯人連續看***,讓他不能******比這個還殘忍!

鞭刑,也不是鞭完人就死了或是鞭到殘障

想不懂有什麼不可挽救的程度?
舊 2007-03-21, 05:45 PM #1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ma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