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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3
為什麼鄉、鎮公所與縣市政府

為什麼鄉鎮公所與縣市政府的工作量差那麼多呢?
每次都聽到人家說
鄉鎮公所的人都是泡茶看報紙
下午5:30準時下班
而縣市政府的人則是天天加班忙不完
連星期六、日還得去加班
最可憐的是加班沒薪水(責任制)

怎麼鄉鎮公所與縣市政府的工作量差那麼多咧?
這太不公平了吧
那以後誰還會想去縣市政府呢?



請問工作上有需要接觸民眾的工作
為什麼都比較輕鬆呢?
例如:
戶政事務所


而其它不接觸民眾的工作
好像都非常操
例如:
人事局、一般行政人員、社會課


這是為什麼呢?
     
      
舊 2007-03-21, 05:1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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