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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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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pantenor2
一個強姦犯花十來萬...
台灣那麼多強姦犯要花多少錢
再加上監控的人力物力等等...
一想到我辛苦交的錢除了要養立委之外還要花在這些人渣身上就很不悅
還是槍決好
對那些還未犯案的隱性強姦犯的嚇阻作用也比監控來的大


鞭刑能不能阻止性衝動?當然不行
但死刑 除了阻止其的性衝動 還終結其一切生理機能
一勞永逸 一顆子彈花不了多少錢 十來萬給國家買子彈
可以解決全台的強姦犯都沒問題

所以根據闖禍者買單的原則:

應該是犯罪者家屬如果拿得出一千萬現金補償被侵害者, 又拿出一百萬買監控裝置與支付監控的人事費用, 則強姦犯可以考慮放出來接受終身監控 . 再犯就抄家, 並就地槍斃 .

如果拿不出錢那就一槍斃命 . 老子的血汗稅金可不是拿來養人渣的 !
舊 2007-03-21, 03:25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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