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Terrazzo
......................................

重點不是"趕時間"...
而是不該激起對方"惱怒"這種情緒...
唉 年紀大了就囉唆 講話都說不到重點 我道歉


拜託
對方違規在先耶
這已經是公共危險罪了
按他喇叭只是剛好而已
按喇叭用意在警告提醒對方好不好
這妳的邏輯
那大家開車比兇就好了
舊 2007-03-21, 03:13 AM #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mp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