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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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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01
引用:
作者Terrazzo
不想跟你辯
雙方都有錯
誰規定馬路上有人對你比中指 你就要比回去
對方喜歡逞兇鬥狠又白目是他家的事
我何必火上添油??
萬一對方出人命 我們心裡又何嘗爽快??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有一天對方也許會出事
但絕對不干我的事
就不用內疚了 不是嗎

錯什麼錯啊?樓主是錯在哪了??比了個中指??
你不是還說那白目可能在趕時間?怎麼現在又不說了?

難怪那些啥人權團體老被大家罵來罵去。

這樣不管他人死活的白目要是自己玩掛了,我是很爽的啦∼
舊 2007-03-21, 01:17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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