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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o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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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99
一槍給他比較快啦,鞭刑會過才有鬼耶,有那種只會在那叫人權不人權的,怎麼可能會過!

要不然真的要好好學國外,裝gps全天監控,且放出來要公佈其長像、姓名、住在哪,所有資訊都在網站、公所等地可以查到,由全民來注意,且每個月要回當地警察局報到,不過去他的死人權,大概又要反對!

不過不管什麼方法,不會比一槍給他來的更好不僅有效率又省社會資源!
舊 2007-03-20, 09:25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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