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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cha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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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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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車上載了兩個旁人,在這種情況下還明目張膽地開回去碾人,會不會太大膽了?看文中在肇事者身旁副駕駛座的目擊證人的敘述,撞到人當下擋風玻璃即壞,看不清楚路面(可能是佈滿裂痕)。而第一次撞擊時死者已經被彈到對向車道(肇事者可能沒發現)。因此肇事者將車子迴轉到對向車道想開回去看時,可能因為玻璃壞掉影響視線,加上緊張驚恐的情緒使注意力分散,而且在不知道死者已經被彈到對向車道的情況下,意外地輾過死者...以上好像也有可能。如果是故意輾斃死者,那當然死不足惜。但如果是如上述這種情況,那已經被處死的肇事者還滿冤枉的。

今天肇事者是一個小市民,判得又快又重。如果肇事者是達官貴人或其子弟,不知會如何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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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ore I see of men, The better I like my dog. -Blaise Pas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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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3-20, 01:36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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