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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jen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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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124
基本上不在針對這個議題回文
其他的有不明瞭的地方可以爬文
至於此帖中有得罪的地方 還請見諒 請原諒個人思慮不周全
至於適用法律或事實認定的觀點,本來就見仁見智,所以才有上訴審以求救濟,即便是第一審法官的見解也有可能被第二審法院所推翻掉,第二審也會被最高法院所推翻,所以多討論還是能夠釐清諸多疑點
舊 2007-03-19, 05:20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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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jen3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