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 , 如果是高幹子弟 , 撞人可就另當別論了
之前很有名的 "寶馬案" , 黑龍江副省長的的家人與人起爭執, 開著寶馬故意撞了十幾個人
仗著副省長權勢, 結果判無罪 , 警察甚至另找人頂罪, 結果那邊差一點就變成暴動
http://www.zyzw.com/shxz014.htm
後來在輿論壓力下, 法院重新審理, 這次判了兩年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000/3409025.stm
這種特權, 恐怕是台灣政治人物所夢寐以求的
只能說在大陸, 千萬別惹到特權階級 ,因為法院是他家開的
除此之外 ,法律還算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