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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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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失業率的確是那樣算.

總能夠工作的人口 - full time - part time - 失業還不到3周的人 = 失業者.
失業者 = 有意願回去工作者 + 無意願回去工作者.

數字就算誠實上報, 也有不少計算方式可以調整.
舊 2007-03-19, 01:05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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