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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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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要求大型車輛皆必須安裝行車紀錄器,假設行車紀錄器刻意被破壞或是故意不紀錄然後肇事,則加重駕駛人刑責1/2,且罰款車行至少一千萬以上的罰金~~

台灣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像是大型車輛未安裝大型擋泥板,常常在高速公路上面造成後方車子車窗玻璃破裂,我覺得這也是應該改的,有的像是機車應該取消大燈開關,全天候開啟大燈,另一個則是汽車也必須安裝日間用警示燈,老是有人不開大燈真的很危險,等到看到的時候都快撞上去了,開大燈是為了告訴別人你在這裡,不是為了讓自己看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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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07-03-19, 10:33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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