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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壹蘋果
捷運惡狼林世煌15年來犯案累累,其中9年前他因觸犯《懲治盜匪條
例》,被判刑9年,原應服刑至今年8月,3年前7月獲得假釋;
但他出獄後卻不知悔改,繼續作奸犯科。
對此,律師吳信穎說,假釋犯在假釋期間若再犯案,將得回監獄服完殘刑,因此林世
煌原本的假釋將會被撤銷,並得服完剩餘的3年刑期,若這次依本刑最高處死刑,直
接執行。
對於罪大惡極的強姦犯,民進黨立委薛凌及莊和子昨提議應予鞭刑。薛凌說,據研
究,犯人遭鞭刑後,生理與心理會留下不可磨滅的後遺症,男性會數年不舉,
「鞭刑在新加坡對預防犯罪有很大貢獻,相信可有效預防性侵害
案。」
莊和子也說,很多婦女反映,希望她們提案修改《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增列惡性重大性侵害犯、連續性侵害犯併同執行鞭刑,以達嚇阻效用。
兩名女性立委表示,「絕不能讓性侵害犯這麼好過,要給這些惡劣的人
一個生不如死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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