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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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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tonyleo_2nd
但是,該有的死刑還是要有。否則根本無法有效震懾犯罪。
另外,勞改制度也還算不錯啦~犯人犯罪還有理啦?!憑什麼拿我們的稅款養他們的吃喝..
當一天和尚還得撞一天鐘呢...哪那麼多吃飽了等天黑的便宜事..

台灣應該跟對岸合作
把一些一犯再犯的罪犯送去勞改
讓他們以自已的勞力來養活自已
沒理由,犯了罪還要由全體國民來養他
舊 2007-03-18, 12:24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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