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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又出來靠背靠母,真希望那些被性侵害的是那些人權團體的女兒或家人,去嘗一嘗被性侵害有何感受?會不會巴不得一刀割掉那些性侵犯人的LP。


去勢 人權團體堅決反對
〔記者周富美、鄭學庸/台北報導〕捷運之狼落網,引發是否該「去勢」割除「狼根」,或接受「化學去勢」的討論,人權及部分婦女團體強力反對,並表示「除非其他治療方法都已證明無效」,才能考慮讓當事人自願接受「去勢治療」。

台北市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與婦女團體組成的台灣防暴聯盟發起人之一暨法官高鳳仙表示,去勢只能遏止犯罪者透過生殖器進行生理滿足,卻無法阻止當事人在心理上的犯意,或透過其他工具進行性侵害。

曾昭媛說,即使要把去勢當成一種治療,也要讓當事人有接受治療的意願與選擇時,治療才可能有效,而且治療後還必須接受追蹤評估。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劉靜怡則認為,去勢和死刑一樣,都屬不可回復的極刑與懲罰,台權會堅決反對台灣政府還沒開始嘗試「治療」性侵害犯,就要實施強制去勢。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指出,對於男性性侵害加害人而言,與直接割除男性生殖器的方式相較之下,以服用藥物進行「化學去勢」或許較為可行。
     
      
舊 2007-03-18, 10:05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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