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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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冷ㄉ很
不是想跟你吵
只是你的主題是"台灣強姦罪為什麼判那麼輕?"
可是你卻一直在提"清大王水案"
殺人罪跟強姦罪是不一樣的
要找也要找個XX之狼被假釋的案子來當你的佐證吧
這樣比較有說服力吧
另外,每次提到這種性侵害案大家就義憤填膺
何不把這種正義感化為行動,轉告給相關團體
然後請他們向政府施壓
如果還有人說"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法律"之類的話
那.......我也沒啥好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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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相信法律,是不相信台灣這種該死的爛法律+腦殘法官
該死的台灣已經N次這種強姦累犯輕易被放出來然後繼續犯案
你還要我說甚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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