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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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台灣強姦只盼3年左右,
為何那麼輕?
一大堆都假釋又再犯,
強姦的人假釋出獄又有從新做人的機會,
但是那些受害少女卻一輩子都壟罩一層陰霾,
無法抹滅的陰霾,沒有重新來過的機會~~~因為無法回到過去了!
就像清大溶屍案,8年假釋出獄,他得到重新做人的機會,
但是被殺那個人誰願意給他機會?他已經死了~~~再也沒機會了!
一個難得的生命就消失了,誰給亡者機會?
殺人溶屍只關8年,我看了簡直吐血!
為什麼台灣法律都那麼輕??????
如果我來立法,殺人必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強姦犯不用關,不用坐牢,免浪費國家食糧,
只要強姦,必閹割,閹割完就放人,不必關,
閹割前給她欣賞成人影片,然後立即閹割,不許麻醉,
而且閹割手術必須蓋健保一格,但是手術費用健保不給付,必須自費!
這樣看誰還敢強姦!
唉!總覺得台灣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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